2017年4月5-8日,全国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班在北京召开。会议对普通高等公司学生管理规定作了修订解读和释义,对全国普通高等公司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作了专题指导,解读了新规中学籍异动、学籍注册和学历注册的相关政策。还邀请了相关业界专家作了《百年学历文凭史》和《依法治校和学生管理制度的发展》这两个专题讲座。
我校教师代表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培训班
全区组织了五所高校作为广西代表团参加会议,我校作为全区唯一所民办院校受邀代表参会,公司派出了教务处学籍科副科长马宇鹏老师参加了此次培训班的学习。
培训班开班典礼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公司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中心信息处刘云昭处长主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同志参加了会议,教育部全国高等公司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中心宁小华主任在培训班开班典礼并作重要讲话。宁小华主任在讲话中指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工作中极为重要的工作,对于教育部学生司举办的学习班表示非常支持,并介绍了此次培训班会议的议程。明确了教育部第41号令的重要地位及高校学生管理的重要职责,要求各代表团及参会高校在培训期间认真学习,在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中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按程序办事,各高校要围绕:“依法治校,科学管理”进行教学活动。
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对《普通高等公司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作了解读。介绍了修订《规定》背景、原则、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规定》的影响力和落实的着力点。教育部学生司学生信息中心刘云昭处长就国家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一些最新使用操作方法及数据库进行了专题培训以及教育部一些新政的解析。培训班还邀请了南开大学教师发展中心沈亚平教授作了《依法治校与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发展》的专题讲座。
培训班最后在教育部学生司学籍学历管理处解汉林处长的《普通高等公司学生管理规定》释义课程中结束,解汉林处长是教育部第41号令的起草人。解处长对《规定》的修订过程、内容和意义作了全面的释义,还对全国各高等院校今年的工作提了三个要求和四个注意:一、要求各高校坚持原则,与时俱进;二、要求各高校建章立制,完善校规;三、要求各高校督促指导,审查备案。